曾被炒作 “一天翻千倍” 的 GCB 币,其所谓 “暴涨” 并非市场价值驱动的正常行情,而是不法分子通过传销模式制造的虚假繁荣。这场打着 “区块链创新” 旗号的骗局,凭借精心设计的宣传话术与层级制度吸引资金涌入,最终以主犯获刑、投资者血本无归收场,其 “暴涨” 本质是诈骗链条的阶段性表象。
虚假背书与概念炒作是制造 “暴涨” 预期的核心诱饵。2017 年前后,GCB 币项目方虚构多重身份背书:谎称由 “光彩事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发行,与光彩集团合作具备国资背景,创始人吴继明更是自封 “中国第一个天才计算机科学家”。在区块链概念初兴的背景下,项目方将其包装为 “中国首个真正的虚拟货币发行系统”,宣称具备 “全球支付清算” 功能且 “只涨不跌,未来赶超比特币”,这种迎合市场热点的虚假叙事,迅速点燃投资者的投机热情,为后续 “价格上涨” 制造了舆论基础。
传销层级制度是支撑 “虚假暴涨” 的资金循环引擎。GCB 币的 “涨幅” 并非源于真实交易需求,而是依赖新投资者的资金注入。项目方明确要求参与者以购买 GCB 币或 “矿机” 获得加入资格,通过 “拉人头” 发展下线,并设置介绍奖、对碰奖、管理奖等多级返利机制。这种七级层级架构形成严密的资金虹吸网络:上线收益完全来自下线的入门费,而项目方通过人为操控后台数据,制造 GCB 币价格持续上涨的假象,诱使参与者不断发展新成员 “接盘”,短期内形成的资金净流入被包装成 “币价暴涨” 的虚假繁荣。
监管打击最终戳破 “暴涨” 骗局。随着 2018 年投资者举报增多,警方逐步揭开 GCB 币的传销本质:所谓 “区块链技术” 实为普通软件系统,“恒定数量” 的代币可随意生成,三大流通平台也从未实际落地。至案发时,该传销网络已形成清晰的七级架构,仅林小明一人就直接发展 22 名下线投资人,资金流向完全脱离正常市场逻辑。2020 年,黄晓发等主犯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涉案资产被没收,GCB 币随之沦为一文不值的数字符号,所谓 “暴涨” 最终以骗局破灭告终。
综上,GCB 币的 “暴涨” 是传销骗局的典型操作,由虚假宣传制造预期,靠层级拉新维持资金循环,毫无真实价值支撑。此类案例印证了我国监管将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的必要性,投资者需警惕 “只涨不跌”“国资背景” 等宣传噱头,远离各类借区块链名义的传销诈骗。

















